关于启用“人脸识别”系统抓拍交通违法的告示
2023-05-31 15:28:5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| 编辑:彭文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5437

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,创优城区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决定从2023年63日起,在县城新老城区启用“人脸识别”系统抓拍并依法处罚摩托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,现将有关事项告示于下:

一、启用区域:平江县新老城区。

二、启用时间:2023年6月3日8时开始启用。

三、抓拍对象:

1、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:闯红灯、逆行、飙车、改装、超员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。

2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:不守交通信号、逆行、不按车道行驶、超员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。

3、行人交通违法:不守交通信号、乱穿道路、翻越道路中心隔离栏等。

四、处理措施: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启用高清电子抓拍设备,进行24小时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,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,依法进行处罚、公开曝光、上门劝导教育等措施处理。

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  

2023年5月31日 

     

 

责编:彭文

来源: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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